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一百二十二条,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未按照规定让行的,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。
需要注意的是,条例中不仅明确了“让行”,还要求“减速”,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,即使没有行人通过也要减速。
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,北京明确罚款200元,扣3分。
新修订的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对机动车礼让行人有严格规定:
在长沙,机动车不礼让行人,会被扣3分+罚款200元。
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,机动车未停车让行,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规定,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,记3分。
此外,全国还有许多城市也都对“不礼让行人”有明确的处罚规定,比如重庆是罚款100元扣3分,南京是罚款50元扣3分。
总之,车主们在外地行车时一定要多加注意,了解清楚当地的要求,千万不要心存侥幸。